涉及外资企业登记的行政审批项目内容
许可事项名称
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核准登记
设定依据及内容
《国务院关于管理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暂行规定》(1980年10月30日,国发(1980)272号)
第二条:外国企业确有需要在中国设立常驻代表机构的,必须提出申请经过批准,办理登记手续
收费依据及标准
《企业注册登记收费标准及其收取使用范围的规定》(1992年8月1日,[1992] 414号)
一、开业注册登记费注册
三、外国(地区)企业在华设立常驻代表机构注册登记费未六百元,延期注册登记费为三百元。
表格下载
http://wzj.saic.gov.cn
承办部门
外商投资企业注册局
联系方式
010-88650163、88650164
办理结果的形式
颁发登记证
主办单位: 地址:北京市朝阳区花虎沟29号 邮编:100143 服务热线:010-56276533 传真:010-59796997 E-Mail:chinacpgc@163.com 京ICP备09112018号